海关与 GTİP

暂时进口、样品与研究设备

暂时进口制度、样品发货与研究设备进口之间的区别,以及期限和减免税条件的规定。

主管机构
Ticaret Bakanlığı
发布
02 Aug 2026
最后审核
05 Sep 2026
阅读时间
9 min
简要回答

暂时进口制度全额或通过部分减免降低关税,条件是货物在规定期限内以原状离境且不进入国内市场。相比之下,商业样品发货大多按自由流通制度进口;即使是免费提供,也必须申报海关估价并缴纳正常税费。对临床研究设备而言,关键问题是设备是否与研究方案直接相关、计划的复出口日期,以及设备使用期间的操作责任归属。制度选择直接取决于复出口承诺能否切实履行。

并非所有进口都是放行进入自由流通。有些货物在特定期限内入境并须原状复运出境;有些仅为测试或演示而入境,从不投放市场;还有些研究设备随临床研究暂时进入,用途有限且明确。三种场景的海关待遇、税收和单证要求大不相同,设置错误的后果要么是不必要的税负,要么是未能履行复出口承诺。本文说明暂时进口制度的运作方式、其与样品发货的区别、临床研究和医疗领域最常见的设备场景,以及各场景应准备的档案文件。

本指南适用于谁?

面向在临床试验现场临时安装设备的申办方与 CRO、携带产品参加展会或推广活动的制造商与经销商、寄送演示或评估设备的供应商、进口不面向市场之样品类产品的进口商、报关行与运营团队。在临床研究环境下,仓储运营方和质量部门也直接参与:设备接收、入库登记、期限跟踪和复出口准备是共同职责。营销团队同样需要厘清暂时进口与样品的界限,因为选错制度可能带来追溯税费和罚款。

涵盖哪些产品?

涵盖医疗健康与研究行业最常见的产品类别:临床研究使用的分析仪器、冰箱与冰柜、移动医疗设备与生物医学测量设备;用于演示或评估的医疗器械样机;以样品形式发运的试剂盒或试剂组合;实验室规模的中试设备;以及限期租赁入境的设备。各类别决定制度选择的判据不同:设备与临床试验方案的直接关联、样品是否将投放市场、租期长短,以及货物是否将原状复出口。这些判据应在咨询报关行之前,先在进口商自己的清单上逐项确认。

何时适用?

当货物入境的唯一目的是原状再出境时,暂时进口制度开始发挥作用。最常见场景:在试验现场安装分析仪器或冰柜,研究结束后拆除;携带医疗器械参加医学会议演示后运回;制造商寄送演示设备供评估;按约定期限租赁实验室设备。凡货物不放行自由流通、不入库、不向第三方出售的情形,都应评估暂时进口。若货物被改装、消耗或出售,制度即不再适用,且必须向海关报告。

法律框架与主管机构

暂时进口制度由《海关法》相关条款及其实施条例构建;土耳其也是该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。实践中主管机构是贸易部:制度向海关关署申请,期限展期通过同一渠道办理。该部暂时进口常见问题页以官方口径概括制度运行方式,是本文的首要参考。此外,海关指南门户载有暂时进口指导文件;申请人和报关行都据此获取关税计算公式和期限规则。链接已在资料来源部分编号列出。

分步流程

  1. 评估货物是否符合条件:货物是否原状离境?用途和期限是否明确?是否计划出售或转让第三方?答案均为肯定时,暂时进口适用。
  2. 在部分减免与全额减免之间选择:研究与公共利益用途可申请全额减免;商业用途多为部分减免。
  3. 收集支持文件:显示用途与期限的合同或方案、设备清单、发票或价格申报、复出口承诺及所需许可。
  4. 将档案交给报关行并完成报关登记:确认制度代码正确录入、期限已被记录。
  5. 收货后登记库存:序列号、到货日期和计划复出口日期须入档。
  6. 集中管理期限:所有暂时进口文件汇入统一日历;复出口准备须在到期前合理时间启动。
  7. 需要展期时在截止前申请:逾期申请可能导致制度条件失效。
  8. 不得将设备用于合同或方案之外的目的:用途偏离即违反制度并触发纳税义务。
  9. 办理复出口并将出口报关单归档:出口报关单的结关是履约的证明。
  10. 关闭并归档:报关单、出口文件、期限往来函件和库存记录一并保存。

文件清单

  • 载有正确制度代码的暂时进口报关单。
  • 设备清单:品牌、型号、序列号、数量与价值。
  • 显示用途与期限的合同、方案或承诺书。
  • 复出口承诺或保证金。
  • 发票或价格申报,免费货物亦需提供。
  • 供应商保修及技术文件。
  • 交付与入库登记表。
  • 如有展期,附往来函件。
  • 出口报关单及结关记录。
  • 将全部文件关联到同一卷宗号的归档索引。

相关方与职责

相关方 职责
进口商(制度持有人) 遵守制度条件、管理期限、完成复出口
申办方 / CRO 按临床方案规划设备、维护复出口日历
制造商 / 供应商 提供技术文件、澄清保修与维保条件
报关行 正确申报制度代码、期限和减免类型
仓储运营方 设备接收、入库与保管
质量部门 监控期限与用途合规、档案审计就绪

例外与边界情形

并非所有货物都适合暂时进口:耗材、一次性用品和拟投放市场的样品不在此列。参展货物通常限于展期;展会结束即须复出口或转自由流通。租赁入境设备的估价结构可能与一次性进口不同,合同形式值得细究。研究中途终止时,复出口日历随之改变,须立即向海关报告。设备在土耳其维修保养不破坏原状复出口条件,但更换的部件或新增组件可能需要重新评估;维保记录应予保留。

常见错误

最常见错误是将暂时进口与商业样品发货混为一谈;商业样品多按自由流通进口并正常纳税。第二是不跟踪复出口日期:期满未出口即视为违反制度,关税连同滞纳利息一并追缴。第三是未通知海关即改变用途;研究设备转商用即构成违反制度。第四是把展期申请拖到最后一天;错过截止等于自动违约。第五是不为在土耳其境内的维修留档;复出口时货物状况受质疑,缺少维保记录会拖慢流程。第六是试图对将赠送或出售的样品适用暂时进口;货物若面向市场,该制度不适用,必须在申报前确定正确设置。

重要提示

本文属一般性信息,不构成法律或海关意见;暂时进口制度条件因货物和用途而异,具体出货请咨询持牌报关行并以现行法规为准。文中期限与减免条件仅为示例;GTİP 示例不具约束力,每次申报前须对照现行法规核实。

常见问题

暂时进口制度下需要缴纳关税吗?

全额减免时,关税及附加财务义务被暂停;复出口后不产生征缴。部分减免时,按月度税额的规定比例征收;这不是全额免除,而是降低成本的结构。适用哪种减免取决于货物用途及其入境条件。

商业样品按暂时进口处理吗?

多数情况下不是。商业样品是进口商拟向客户展示并最终投放市场的产品实例,大多按自由流通进口,即便免费提供,也需申报海关估价并正常征税。暂时进口适用于原状离境的货物;样品若被出售或赠送则不满足该条件。进口商应在申报前明确样品用途并选择正确制度。

临床研究设备的期限如何确定?

期限以报关时承诺的期间为准,通常以研究方案或租赁协议为支持。研究延续可申请展期;未及时提交展期申请,制度条件即面临失效。研究提前结束时,必须立即向海关报告新的复出口日期。

设备在土耳其维修怎么办?

维护和维修不破坏原状复出口的条件;但更换的部件或加装组件可能需要重新评估。维修费用本身不引发估价争议,但在复出口时货物状况受质疑,维修记录会派上用场。供应商执行的保修作业同样应留档。

官方来源

  1. Ministry of Trade Temporary Import FAQTicaret Bakanlığı · 已核实 07 Sep 2026
  2. Customs Guidance Portal: Temporary ImportTicaret Bakanlığı · 已核实 07 Sep 2026
  3. Ministry of Trade Commercial Import FAQTicaret Bakanlığı · 已核实 07 Sep 2026
重要提示: 本操作概述不构成法律或海关咨询。产品分类、GTİP、原产地和预期用途可能改变适用的程序。发货前请与主管机构核对最新文本。

修订历史

v1.1 · 07 Sep 2026 — Content import: external full text applied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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